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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以及昆组字组字(2003)40号《关于选派大学毕业生进村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适应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切实优化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今年拟选调一批政治素质好、有发展潜力、有志于从事农村工作的昆山籍优秀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进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条件、人数
选调范围:2006届昆山籍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
选调基本条件:
①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团结互助,有吃苦奉献精神;
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学习成绩优良,表达能力较强;
③身体健康。
优先选调条件: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如符合以下某一条件者,优先选调。
①愿意选调到家庭所在镇;②所学专业适合农村工作需要;③中共党员、“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④研究生或高中毕业时高考分数在大学本一分数线以上。
选调人数:30名左右。
二、选调程序
坚持本人自愿,好中择优。
1、组织报名。于8月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00,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事局在昆山人才市场(前进中路305号)设摊接受报名,报名者须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及其他能说明本人身份、专业方面特长与成果的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1张近期2寸彩色照片,并填写《昆山市2006年选调应届大学毕业生报名表》。报名者可同时报考事业单位,不影响事业单位录用。咨询电话:0512-57329607
2、初步筛选。由市委组织部、人事局根据选调条件、人数及工作需要,综合考虑进行初步审核筛选。
3、面谈考察。由市委组织部、人事局负责,通过面谈,考察掌握初步人选适应情况与发展潜力。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5、决定录用。结合面谈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三、录用待遇
1、选调生实行事业雇员制,雇用期三年,关系挂靠在所在镇经服中心。雇用期内,实行年度考核,雇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安排进事业编制,优秀者列入党政后备干部管理;不合格或不适应的,解除雇用合同,由本人自谋职业。
2、选调生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内,参照事业人员核定见习期工资。见习期满后,享受挂靠单位同类事业人员全部待遇。
3、雇用期内,工作安排主要面向村。原则上第一年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第二年起,根据个人德才表现和工作需要,由各镇党委安排继续担任村主任助理或村其他领导职务。三年后,鼓励继续留在村里任职,确实工作需要的,可以安排进镇属单位工作。
四、纪律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好中择优”的原则,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严肃查处。
附:昆山市2006年选调应届大学毕业生报名表
中共昆山市委组织部 昆山市人事局 二○○六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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